新聞 新北動保處重罰合法寵物業者販售非法幼犬 籲請中央建置一條龍機制 |
---|
2022-01-24 新頭殼newtalk
分享Facebook 分享到Google+
[新頭殼newtalk]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去年10月接獲動保團體通報,屏東縣潮州1處非法繁殖場運送幼犬至板橋特定寵物店販賣,該寵物店領有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,卻未查明幼犬來源進行販售,經動保處連續2個月多方查證,密集調閱每筆售出犬隻來源場,查獲有4隻幼犬來源雖登記在高雄合法繁殖場,其實是來自屏東潮州非法繁殖場,4隻柴犬予以沒入,其販售來源不明寵物,依動物保護法第28條規定重罰20萬元,該店家已自行永久停業,並繳回特定寵物業許可證。
動保處長楊淑方說,去年底接獲動保團體舉發,屏東潮州非法繁殖場無照繁殖及販賣犬隻事證及影片,且提供屏東非法繁殖場運送2籠運輸籠至台中朝馬站,再運送至新北市三重站影片。1籠在台中朝馬站由台中市1家合法寵物業者帶回店內販售,另1籠由板橋1家合法寵物業者帶回店內販售。 她說,經動保處請南部縣市政府追查犬隻來源,並耗時2個月多方查證,循線查出板橋一家日系柴犬寵物店,逐步釐清以往販售犬隻的來源場,並查獲店內26隻狗中有4隻幼犬來自屏東非法繁殖場,動保處立即沒入這4隻幼犬,其寵物來源由未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供應,依動保法第28條規定重罰20萬元。 店家懊悔地表示,係是向高雄合法繁殖場購入,開業2年都相信對方販售合法犬隻,直到新北市動保處上門稽查才知道,原來店內購入犬隻中,有來自非法繁殖場的狗,很懊惱當初太大意,導致違法販賣來源不明幼犬。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,目前犬貓繁殖、買賣晶片紀錄,仍以紙本為主,且以季報表送給主管單位查核,造成無法及時稽查,建議中央應建置單一電子化系統,從繁殖業者端將寵物出生、離乳到買賣業者販售都應逐筆核實紀錄,以一條龍方式落實管理,也方便民眾查詢,並呼籲民眾在購買寵物前,除了確認寵物店是否持有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之外,請務必再仔細詳查該幼犬幼貓的寵物登記資料,寵物來源場許可證字號及母犬(貓)晶片號碼,民眾可至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(https://reurl.cc/yejoka)利用「商用特定寵物來源追溯」查詢及「合法寵物業者名單」查詢功能,可馬上知道該寵物來源是否合法。 李玟也提醒寵物業者切勿以身試法,違法繁殖及買賣犬貓,倘經查屬實,依違法樣態逕依動保法第25-2條或第28條規定開立罰鍰或廢止許可證! 轉自此處 |